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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 执业准则与行规行约

点击量:1329 次 2022-10-18 08:49:56


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

执业准则与行规行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执业活动,约束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防范执业风险,提升行业整体执业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结合本省心理服务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准则与行约。

第二条 本文件由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协会制定实施,适用于协会全部会员单位及会员从业人员。同时倡议浙江省内所有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相关服务的社会机构、执业人员参照遵照执行。

第三条 本行业坚守尊重、诚信、审慎、尽责的执业核心准则。从业人员应当恪守心理健康服务职业使命,尊重个体心理差异,守护群众心理健康,助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章 执业伦理与服务规范

第四条 执业资质与专业成长 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合法有效的职业、专业技术资质,按协会要求完成执业信息报备登记。严禁使用虚假、过期、冒用资质开展心理服务,严禁无资质人员独立承接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业务。从业人员应当坚持终身专业学习,持续参加继续教育、专题培训,按时接受个体或团体专业督导,客观评估自身专业能力,补齐业务短板。

第五条 保障服务对象基本权益 坚持服务对象权益优先原则,构建平等、尊重、安全的专业工作关系。充分保障服务对象知情同意权、自主选择权、人格尊严权。正式开展心理服务前,应当如实告知服务工作模式、预期效果、存在局限、收费标准、工作周期、保密规则以及保密例外情形,保障服务对象在充分知晓的前提下作出选择。

第六条 严守保密管理要求 执业过程中获取的服务对象个人信息、家庭情况、会谈记录等全部资料均属于保密内容。未经服务对象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隐私信息。 当出现以下保密例外情形时,可以突破保密限制:服务对象存在自伤、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的现实、紧迫危险;法律规定必须上报的受虐、伤害案件;司法机关依法调取相关资料等法定情形。突破保密时,应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可能缩小信息披露范围。

第七条 防范多重关系与利益纠葛 从业人员应当厘清专业边界,尽量规避多重关系。不与正在接受服务的对象发展咨询以外的社交、经济、情感等私人关系,避免因多重关系干扰专业判断,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禁止借执业身份向服务对象推销商品、理财产品,不得索要、收受服务对象额外财物。

第八条 执业红线与转介机制 严禁与来访对象发生情爱、性关系以及各类形式的性骚扰行为。不得超出自身受训背景、执业能力开展服务。遇到自身知识经验无法处理的个案,或者来访情况不属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工作范畴,应当及时做好解释说明,稳妥开展专业转介。不得对咨询疗效作出绝对化保证,不做夸大、虚构的效果宣传。

第三章 机构管理与行业交往

第九条 机构规范化运营管理 从事心理服务的机构应当完成合法登记手续,在经营场所、线上平台公示机构资质、收费明细、在岗人员执业资质。咨询场所应当保障私密性、安全性。建立标准化个案档案保管制度,做好电子、纸质档案的加密、留存,严防档案丢失、信息外泄。机构应当管理内部从业人员,督促人员落实继续教育、督导、伦理学习相关要求。

第十条 公平开展行业竞争 机构与从业人员开展业务推广时,线上线下宣传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资历、虚构案例效果;不得恶意贬低、造谣诋毁其他同行、同业机构;不搞恶性低价竞争,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十一条 行业互助与专业交流 倡导行业内部互相尊重,开展正向专业交流。会员之间可以开展案例研讨、经验分享,遇到疑难个案、伦理困境,主动寻求同行会商与督导。交流研讨中,必须做好个案信息脱敏,保护来访隐私。

第四章 社会责任与行业担当

第十二条 开展社会心理服务 鼓励会员参与心理健康科普、危机心理干预、面向困境群体的公益心理帮扶等社会服务工作。面向大众普及科学心理健康知识,甄别、抵制伪心理学内容,破除封建迷信,引导社会树立正确心理观念,提升民众心理保健意识。

第十三条 共同维护行业形象 全体会员有义务维护本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公共形象。发现行业内存在违背伦理、违规执业的现象,可如实向协会提交线索,共同净化行业执业环境。

第五章 监督与激励

第十四条 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协会负责本《执业准则与自律行约》的解释、宣传普及,开展行业自律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 对严格遵守本约,执业表现优秀、社会贡献突出的会员单位及个人,协会予以表彰、宣传推广;对违反自律行约的会员,协会按协会章程开展调查,依规作出提醒、批评乃至相应处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执业准则与自律行约经浙江省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行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布施行。

第十七条 本文件生效之后,协会会员即视为知悉并承诺遵守全部条款。协会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更新、行业发展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自律行约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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